泽园书院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9-07-03 浏览次数: 149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书院师生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南京审计大学校园秩序管理规定》(2017修订),结合本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保卫部是校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泽园书院全体师生应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助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机动车行驶及停放

第三条  教师车辆须到保卫部登记注册,学生一般不得在校内长期使用私家车,临时停放须到保卫部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  校园内机动车辆限速20公里每小时。

第五条  入校机动车应在指定的停车位停放,禁止在非停车点乱停。

第六条  学校举行大型活动,车辆行驶及停放应根据保卫部门安排,校外车辆进校须提前办理进校审批表。

第七条  邀约车辆须经保卫部批准后方可入校,并在指定地点停放。

第八条  驾驶员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关好车门车窗,不要滞留贵重物品在车内。

第三章  安全教育

第九条  书院每年定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新生入学教育列有交通安全教育专项;重大节假日放假前,须向学生发放《交通安全提醒书》,强调交通安全的重要性,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  校内行走保持走人行道,无人行道应靠右行走;横穿道路时,避让过往车辆;不要在道路上嬉戏、打闹、长时间刷手机,避免安全事故。

第十一条  新生开学、重大活动期间,倡议师生、家长不开私家车入校,避免交通拥堵;外出时,不要乘坐无安全保障的“黑车”,提高安全意识。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十二条  校内如发生交通事故,按照突发事件程序进行报告,注意保护事故现场。


泽园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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