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许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一开始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貌似合法经营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3)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
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5.警惕防范非法集资--“三要、三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