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社团活动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12 浏览次数: 1182

各泽园书院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社团建设,鼓励大学生社团组织和开展优秀社团活动。现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社团活动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结项材料要求

1、各社团认真选择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以下的《南京审计大学学生社团重点活动立项申报书》,未办活动填写立项书(活动举办时间为202011月至2020学期末,已附件),已办活动填写结项(本学期末上交),立项申报仅限本学期11月之后的活动。纸质稿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需要对几个活动进行立项申报,就需要填写多少份立项申请书。文件内需附详细活动策划方案等,申报书必须经过社团指导教师签字盖章方可生效。所有纸质材料(两份复印件,原件自留)请在1116号前统一交至泽园书院长廊111社团工作部办公桌上,电子稿发送给社管部对接干事,并且发送至邮箱zyslsgsf@163.com

2、申报者要遵循社团发展规律,贴近学生需求,注重社团内涵,突出社团发展特色,开展文学艺术类、志愿服务类、理论学习类、体育健身类、科技学术类、社会实践类等活动。

3、申报重点活动的社团必须在活动前策划具体方案(包括各项所需资金),活动中顺利开展方案,活动后上交完整总结(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所有相关资料必须在经费报销前上交泽园书院团委社团工作部备案。

4、费用报销:

1)对于已经申请社团扶持金和其他资金支持的活动,不予立项,避免重复申请资金。

2)逐项列出社团活动费用,并指出哪些是最终要报销的费用;

3)社团报销费用要合理,例如有些固定资产类(表演道具等)费用不得与之前重复报销,报销费用中不得包括通讯费;用于海报、横幅等制作的宣传费用必须符合统一市场单价才予报销,若不符则按市场统一价计算;

4)社团每次活动所需报销的经费必须是在扣除社团外联赞助的前提下,不得隐瞒已得赞助全额要求报销;

5、社团活动立项申请将择期举办答辩会,答辩人需为社团会长或副会长,并准备好相应答辩材料,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参与答辩的活动必须有一定创新度,在活动内容和形式上应较之前所办活动有所创新;类似“南审杯”一类的社团特色活动的材料不得照搬照抄之前的,否则不予立项。

7、泽园书院团委、泽园书院团委社团工作部不支持社团盲目申报超出本社团人力、财务范围的不切实际的,所谓的大型活动。社团应紧密结合本社团的宗旨和会员需求,以打造品牌活动、塑造社团核心文化为主开展特色鲜明、质量上乘的中小型社团活动,全心全意服务社团会员,在活动中首先确保本社团的会员受益,必要时可与其他社团合作。

8、本次答辩只对2020年秋学期计划举办的活动进行立项。

9、如有疑问,请联系陈萌萌18912378176,李耘欧18602526290


                            泽园书院团委社团工作部

                                      2020-11-12

(上述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泽园书院团委社团工作部所有)

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社团重点活动立项申报书(1)(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