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产管理法律与务实——记倪受彬教授讲座
发布时间: 2016-04-14 浏览次数: 1078

4月13日,泽园书院有幸请来了上海市曙光人才、上海第一中院金融审判专家、珠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倪受彬教授,为我们开展了有关“中国资产管理法律与实务”的讲座,讲座由泽园书院胡智强院长主持。这次的讲座增长了同学们的见识,让同学们看到了书本以外的世界。

胡智强院长先就这次的讲座致辞,表示这次的讲座是泽园书院财经大讲堂的第一讲,财经大讲堂的目的就是为大家开设第二课堂,给大家带来新鲜、前沿的知识,从一个孔看整个世界。胡院长又为我们深入介绍了倪受彬教授和倪教授在法律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

首先,倪教授提出了自己对法律学习的观点,他建议同学们每天从法学的角度阅读财经类报纸。我们学习法律不仅仅是为了应付考试,而是要了解法律并加以灵活的运用,并且阅读报纸可以让我们认识当下现实,与时俱进。

        

接着,倪教授对资产管理做了简单的介绍。资产管理不仅仅是资产的储蓄,而是将资产交于他人后积极地投资运作。投资的复杂程度提高以及专业管理人员的出现后,为了改善社会融资结构,减少系统性风险,资产管理应运而生。倪教授将资产管理运作阶段细分为合伙型、信托型、投资公司型,通过募、投、管、退四个阶段。

一个完整的商业形式当然少不了法律的制约。倪教授表示,法律服务于道德,二者是服务与被服务之间的关系。倪教授详细地介绍了《信托法》的有关内容,用生动的案例讲述了其在生活之中的一些应用。对其中的缺乏统一法理、部门监管代替统一监管等问题,倪教授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并给予了一些立法建议,指明了当前中国资产管理法律体系的得与失。

最后,胡院长对倪教授的讲座做了精彩的总结。倪教授的精彩讲座,让同学们却受益匪浅:了解了资产管理的现状以及相关的法典介绍。这次讲座开拓了大家的视野,为同学们打开了一扇不同于书本知识的新的大门。

                                                            撰稿人/泽园书院助理团 李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