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各学生党支部、团支部:
为加强对入党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要求,结合书院工作实际,经泽园书院党委研究决定,定于3-4月举办泽园书院第七期(校39期)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泽园书院分党校机构设置
校长:陈晓斌(党委书记)
副校长:刘宏宇(党委副书记)
专职组织员:傅园洁
成员:宋晓霞、张春梅、夏育文、王辉、张娟娟、王丹
二、培训对象推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本次党校学员推选工作的具体程序:学生个人申报、书院班级评议、辅导员推荐、书院支部考察、书院党委审核、公示,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3月22-3月24日,学生个人申报;
3月24日-3月27日,番号班级评议(民意测评)、辅导员确认,并将推荐名单反馈到书院;
3月28日,书院党支部考察,形成支部推选意见;
3月30日,书院党委研究决定并公示最终名单。
三、申请对象
南京审计大学泽园书院入党积极分子(已参加青共校学习并已结业,但未参加过党校学习或往期党校未结业的)
四、具体标准和要求
(一)必备条件
原则上,以下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方能获得党校学习资格。
1、德育要求
(1)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方针,关心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和时事政治,遵守校纪校规,关注学校发展,主动参与各项活动,并有良好表现;模范地执行校规校纪和有关规章制度,无违纪情况。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中思想道德测评分不低于80分;
(2)入党动机端正,对加入党组织有较为成熟和正确的认识,自觉接受党组织的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在考察期内每季度至少递交一篇书面思想汇报;
(3)有良好的道德养成,关心集体,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或吃苦奉献精神,在学院重大工作或集体活动中有良好表现;
(4)至少获得过一次校、院级及以上表彰(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5)自觉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参加青共校学习且成绩合格。
2、智育要求
(1)无积欠学分现象;学业加权平均80分以上(上学期或累计学分绩点大于等于3.0);
(2)大一、大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等级原则上位于番号班级B+以上(包含B+),学生英语等级或计算机等级达到学位要求(大一另行考虑);
(4)大三、大四综合测评成绩等级原则上位于番号班B以上(包含B),学生英语等级和计算机等级同时达到学位要求。同等条件下六级通过者或雅思托福考试取得优秀成绩者优先考虑。
3、体育要求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体质健康达标、课外体育锻炼成绩均达合格;
(2)按时参加晨跑(或晨读),出勤率达到要求,无代签及弄虚作假现象。
4、行为规范要求
学生在社区综合表现良好,上学年社区卫生评比获达标宿舍及以上,获文明宿舍者优先考虑。
5、公益要求
重视致公情操、创新精神和事件能力的培养,认真参加各类实践(实习)活动和义工服务活动,义工服务活动时长大二累计达8小时,大三累计16小时,大四累计24小时。参加学习支持辅导、励学团队负责人等可视同参加义工服务。
6、特殊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一项或多项者,在必备条件有所欠缺的情况下,书院党委经可酌情考虑给予党校学习资格。
(1)少数民族学生、边远地区学生和文体特长生在智育条件参评中,可适当放宽标准。
(2)对个别特别优秀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智育条件可适当放宽。基本程序为:党支部推荐、党总支审核。
“特别优秀”指在省级及以上英语、数学等有关学科、专业的竞赛活动中取得名次,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省级及以上文体竞赛、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取得名次或获得表彰等;
“作出突出贡献”指在校、院中心工作、重大活动或日常学生活动中表现突出,见义勇为等,比如学院各个运动队主力队员在各项比赛中为学院争得荣誉。
(二)一票否决原则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
1、社区卫生未达条件且无特殊贡献者;
2、弄虚作假者;
3、上一学年内存在欠学分现象(补考通过除外)者;
4、上一学年内被校奥兰系统通报或院系通报批评者;
5、其他违规违纪现象造成严重影响者。
(四)其他
1、2016级高中被确认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经我校组织部认可,资格未被取消的学生党员需要参加本次党校学习。
2、往期党校未结业者需要填写本次申请。
四、附则
本次推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支部应严格遵守推荐程序,如有违规操作,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推选工作由各学生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适用于泽园书院全部成建制班,由泽园书院党委负责解释。
泽园书院党委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