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考前提示

发布者:胡业宇发布时间:2017-06-16浏览次数:1120

 

各位同学:

本学期期末考试及全国英语四级、六级考试即将到来,书院提醒各位同学认真复习、沉着迎考、严守考纪,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考试一律在指定时间和考场内进行。

2、应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含护照、军官证等),并应主动将证件展示在课桌左上角,以备查对。没有证件或证件不合规(如:校园卡等)者,不得参加考试。学生证和身份证都遗失的,一定要提醒学生提前补办手续。

3学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监考老师指定的位置就座。迟到30分钟以上的,不准参加该课程考试,作旷考处理。凡不服从监考老师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上机操作等考试,学生提前10分钟进入机房等实验场所,但不得进行任何操作。

4书包、非透明笔袋、书籍、笔记、电子辞典、笔记本电脑、手机、PAD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已带入者,应将其放在监考老师指定场所。考试用草稿纸由学校根据需要统一配发,其他纸张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5考试开始30分钟后,学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与大声喧哗。

6、学生考试时,未经监考老师的同意,不得互借文具、计算器等物品。

7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提前交卷者除外)。考试时因病不能坚持考试者,须征得监考老师同意后,由监考老师陪同赴校医务所就医,凭当日医生证明补办缓考手续。

8、考试结束时,学生应按监考老师指定的方式及时交卷。交卷(收卷)过程中,学生应保持安静,不得与他人说话。在监考老师清点试卷无误后,学生方可离开考场。经监考老师催促仍不交卷者,监考老师可声明不再收卷,该课程成绩无效。

  9、学生必须将考试相关材料(含试卷、答题册、答题卡、草稿纸等)交到监考老师手中或者按照监考老师的现场要求放置在指定场所后,方可离开考场。学生如果擅自将试卷放在考场的桌上但没有告知监考老师就离开了考场,导致最后试卷丢失的,将视同考试违纪。

10要自觉学习《南京审计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南京审计大学考试规则和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与考试相关的各项管理规章,认清考试违规的处分后果,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因考试作弊被处以留校察看处分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希望同学们端正态度,诚实对待考试,培养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