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书院导师队伍建设,表彰在我校书院学生指导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老师,树立为人师表典范,发挥引领示范效应。按照《南京审计学院书院导师工作暂行办法》(南审学发〔2015〕13号),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7年优秀书院导师评选活动。泽园书院应学校要求鼓励泽园聘任的各类导师积极申报。
一、评选对象
全校范围内所有参与书院学生指导的各类导师。
二、参评条件
1.师德高尚,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学生指导能力,关心爱护学生,有高度的责任感,与学生交流互动密切,切实解决了学生的思想和学业困难,深受学生喜爱和认可。
2.历年教学测评成绩、导师测评成绩较高,获评过“吾爱吾师”奖的可优先考虑。
三、评选办法
部门推荐和自主申报结合。
四、评选程序
1.部门推荐和自主申报。由书院按照上述优秀导师评选条件遵循公平公开原则择优推荐,限推荐2名。未列入部门推荐名单、符合上述参评条件,有意愿参评的导师可自主向书院提交申报表。
2.书院结合导师自己申报的情况和近几年导师的综合表现情况,由导师办准备相关推荐名单和材料,提交泽园书院班子会讨论决定最终推荐名单。
2.审议决定。学务委员会会同各书院、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各部门推荐人选及自主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确定优秀导师最终人选。
3.公开表彰。学校进行公开表彰,为优秀导师颁发荣誉证书,授予“南京审计大学优秀书院导师”荣誉称号,发挥典型示范效应。
五、其他
请自荐的老师于2017年6月21日前将《南京审计大学优秀书院导师评选表》(附件)的电子稿发往86884628@qq.com。
联系人:尹曦,电话:58318746。
泽园书院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