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各部门:
按照《南京审计学院书院导师工作暂行办法》及学务委员会关于书院导师聘任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泽园书院导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切实落实学校关于教职工年度考核及学务委员会《关于导师工作考核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
2.坚持客观、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各类书院导师2017年度在泽园书院开展的相关工作;
3.采取学生测评、书院老师和相关科室评议及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考核结果;
4.应充分肯定导师的辛勤付出,激励导师在下一年度为泽园书院学生通识教育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二、考核时间
2017年12月26日—2017年1月3日
三、考核对象
泽园书院包括通识教育导师、公共基础课类导师、就业导师、社团导师等在内的所有导师。
四、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分为四项:指导态度、指导频率、指导能力、指导效果,总分 100分,四项考核指标各占25%权重分配。
2.以本年度泽园书院通识教育中心工作记录表(附件1)和导师活动次数统计表(附件2)为参考。
五、考核程序及办法
1.书院成立泽园书院导师考核工作小组。
2.书院通识教育中心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收集和统计导师工作情况记录。
3.组织学生做好泽园书院各类导师测评表,12月29日之前将测评表(附件3)交予书院通识教育中心办公室汇总。
4.根据学生测评结果,由工作小组及领导班子审议并确定考核结果。
5.2017年度泽园书院导师考核结果上报校学务委员会。
泽园书院通识教育中心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