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园书院关于2024年春学期发展学生党员的通知

发布者:泽园新宣发布时间:2024-05-27浏览次数:4382

泽园书院各学生党支部、团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学生党员队伍建设,根据校党委要求,结合书院工作实际,经泽园书院党委研究,决定于近期新发展一批预备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本次党员发展工作的具体程序:学生个人申报、番号班民主测评、辅导员征求专业班导师意见后综合评定、党支部开展发展前答辩后提交备案报告、书院学院共同预审、书院党委公示拟发展入党的学生名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527-529日,学生个人申报(打印附件1456,手写);

530-531日,番号班组织个人述职并进行民意测评(打印附件2,手写),辅导员征求班导师意见后进行综合评定(附件3),请于311700前将附件交给学生党建工作中心;

63-65日,学生党支部进行发展前答辩,向书院党委提交备案报告和《预审情况登记表》;

66-67日,书院、学院共同预审,拟于6日至10日公示最终名单。

 

二、具体标准

1.德育方面:

锤炼思想品德,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根铸魂、启智润心;②加强政治学习,厚实理论功底,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且成绩合格(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可以申请发展,若后期未结业,则自动删除),注重在实践中学真知、悟真谛,加强磨炼、增长本领;③遵守组织纪律,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或吃苦奉献精神,在学校重大工作或集体活动中有良好表现,遵守校规校纪,原则上每日坚持今日校园晚间签到;④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接受党组织的考察,在考察期内递交书面思想汇报4篇及以上获得过一次校、院级及以上表彰(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⑥综合素质测评等级“B+”及以上

 

2.智育方面:

累计学分绩点达 3.0 或专业排名前 50%(含),且无积欠学分现象,并获得过奖学金(含“社会工作奖”及各类单项奖)一次;②专业学习情况应征求所属学院任课教师、专业班主任、导师等的意见;③针对少数民族学生、边远地区学生等,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智育要求并报党委组织部批准后施行。

 

3.体育方面:

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体质健康达标,课外体育锻炼成绩均合格;②按时参加晨跑(或晨读),出勤率达到要求,无代签及弄虚作假现象。

 

4.美育方面:

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培养良好的艺术修养,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塑造美好心灵。

 

5.劳育方面:

认真参加各类实践(实习)活动和义工服务活动,综合表现良好,义工服务活动时长大二累计20学时以上(),大三、大四累计30学时以上(),参加学习支持辅导、励学团队负责人等问礼日参加义工服分;2023年以来任一学期宿舍卫生评比应获文明宿舍及以上,无任何宿舍违纪行为。

 

6.特殊情形:

对个别特别优秀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发展党员的具体条件可适当放宽,但应严格控制。“特别优秀”指在省级及以上英语、数学等学科学术型竞赛活动中取得名次,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省级及以上文体竞赛、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取得名次或获得表彰,在校学生会、大学生艺术团等各类学生团体的活动中表现突出(可征求校团委等部门的书面意见)等;“作出突出贡献”指在校、院的中心工作、重大活动或日常学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等。

 

三、工作要求

本次推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选工作由各番号班辅导员、各学生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应严格遵守推荐程序,如有违规操作,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由泽园书院党委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南京审计大学泽园书院党委

2024527


附件1:2024年春学期泽园书院发展对象入党申请表.doc

附件2:泽园书院发展对象申请入党民意测评汇总表.doc

附件3:泽园书院2024春学期发展对象申请入党情况统计汇总表.xls

附件4:自传(双面打印).doc

附件5:学习成绩一览表.doc

附件6:奖惩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