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泽园书院 “自强之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08 浏览次数: 988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泽园书院广大学子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树立当代青少年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青少年敢于拼搏、不断进取、成长成才,我院将开展“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本活动旨在进一步挖掘和宣传我校学生身边的自强典范,展现我校学生自强不息的精神品格,传播放大拼搏奋斗的正能量,塑造和展示当代大学生勇于承担责任、勇于面对困难的形象,引导广大泽园学子坚定前进信心,成为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的时代新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泽园书院

(二)时间:2021年12月7日-12月10日

(三)活动对象:泽园书院全体学生

(四报名:

报名者需填写报名表并将纸质表及附件材料于2021年12月10日前上交至各辅导员

(五)评选条件:

(1)参评条件

1、具有南京审计大学主人翁意识,为人行事能秉承南审“诚信求是笃学致公”的校训,弘扬南审精神;

2、吃苦耐劳,在困境中能自立自强,拼搏奋进,且热爱生活,乐观向上、自尊自信;

3、心怀感恩,热心回报社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服务活动,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得到社会及周围同学的充分肯定;

4、学习成绩良好(绩点在3.0以上),无积欠学分;

5、宿舍等级合格及以上无违规违纪记录

(2)除上述基本条件外,如具备以下条件评选时能适当给予加分:

1获得过 “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在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其他大型比赛中获奖学习勤奋,成绩优异,曾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各类奖励学金;

2、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与校内外勤工俭学,自行解决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或学费。

评选办法:

自荐报名者上交报名表及附件材料

辅导员推荐由报名者辅导员写推荐意见,然后汇总各年级组;

书院审核:最终由泽园书院进行审核

评选流程:

1、年级组评选:各年级分别推荐5-8人进入终评

2、书 院最终评定获奖者名单 

结果公示  

由书院评选10同学获得“自强之星”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其他获“自强之星提名奖”


2021年12月6日


撰稿/泽园书院团委勤工助学部 李卓雅

审核老师/王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