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泽园书院首届“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08 浏览次数: 16

各书院班级:

为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五育润心 沐光同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通知》,进一步增强心理育人工作成效,提升班级心理委员在自助、互助、助人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泽园书院拟开展首届“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班级心理委员(每个番号班限报一人)

二、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无任何违纪违法现象;

2.接受过班级心理委员的系统培训,符合学校培训的要求;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二)评选标准:

1.有助人精神与积极的工作态度;

2.有良好的组织策划能力与人际沟通能力;

3.组织开展过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且效果良好;

4.每学期主动向辅导员报告一次本班级同学的心理动态。

5.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中取得一定成绩。

详细标准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有意愿申请优秀的心理委员请据实填写申请表(附件2),并于2024515日前以“番号班+姓名+优秀心理委员”的形式发送到主办方邮箱nauzeyuanxinxie@163.com

(二)组织评审

2024520日前,泽园书院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然后组织教师进行评审。

(三)公示与表彰

对评选出的优秀心理委员进行公示与表彰,并发放证书。

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泽园书院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标准.docx


附件2:南京审计大学泽园书院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docx



撰稿/泽园心协

初审老师/陈未阳

终审老师/徐婷婷

指导老师/徐婷婷 陈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