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园书院关于评选学风建设活动奖项的通知

发布者:泽园新宣发布时间:2024-05-19浏览次数:904

 

 为了持续推进我院学风建设,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鼓励学生围绕学风建设月的主题发挥聪明才智,积极创新,自我设计、自我实践、自我体验、自我评价,泽园书院决定启动2024年春学期第六届“学风建设月”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希望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挖掘和表彰在学风建设中做出杰出贡献的师生和集体,以榜样的力量推动全院形成更加浓厚的学习氛围。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我们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引导、管理、激励、示范、约束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综合施策、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方式,切实推进“三全育人”理念的落地落实。我们的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国家的繁荣和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二、评选对象

 泽园书院辅导员老师以及2021级、2022级、2023级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班级。

三、评选条件

(一)学风建设月先进工作者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重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行为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指导班级塑造优良学风;

 3.团队意识强,富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与指导学风建设月的各项活动;

(二)学风建设月先进班级

 1.班级学生能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班级管理制度规范,包括规范的考核和考勤制度,并有具体举措促进班级学风建设;

 2.班级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氛围浓厚,晨读晨练、晚自习、课堂出勤率达到90%以上;

 3.班级学生整体学习成绩优异,学分绩点在2.0以上的学生占比达到90%;

 4.班级围绕学风建设月的主题,积极开展学风建设和科研创新活动,学生参与率达到90%以上,且活动效果良好。

(三)学风建设月先进个人

 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良好,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在学风建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学分绩点3.0及以上。此外:

 1. 求真敏学先进个人: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本学期学习成绩在专业前15%以内,且所有科目均及格;本学期无处分、通报批评等违纪现象;在班级或宿舍内积极带头,在班级里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

 2.创新实践先进个人:积极参加学风建设月的各个活动项目,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活动见附件1,至少参加2项)。

 3.朋辈引领先进个人:协助辅导员抓好学风建设,发挥朋辈引领的作用,积极举办各项与学生学业发展有关的活动,如经验分享座谈会、导生新生友谊辩论赛(需提供证明),且活动反馈较好。

 注:“优秀导生”属于朋辈引领先进个人奖项的一种,且先进个人需三选一申请,不可兼报!

五、评选名额

 1.学风建设月优秀指导老师:各科室可推荐2位老师参评。

 2.学风建设月先进班级:各年级可推荐班级总数的30%参评,推荐结果填写附件2,并于5月22日中午12点前交辅导员审核。

 3.学风建设月先进个人:大一至大三各书院班可推荐15%参评,另外,参与学风建设月相关工作的团学组织可额外推荐组织内人数的5%参评。个人申请与班级推荐相结合,各班级按照名额比例推荐,推荐结果填写附件3,并于5月22日中午12点前交辅导员审核。

六、评选流程

 申报阶段:各科室、各班级按照评选条件自愿申报,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初审阶段:各年级组根据评选条件和比例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终审阶段:素质拓展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上报书院审批评定。

 公示阶段: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表彰阶段:在第六届学风建设月闭幕仪式上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附件1:泽园书院第六届学风建设月活动安排表.xlsx

附件2:学风建设月先进班级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学风建设月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docx

 泽园书院素质拓展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